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“两票制”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界定公示
(第011号)
根据天津市医改办、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印发的《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“两票制”实施方案(试行)》的规定,为体现公平、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现将符合方案中“两票制”申报材料的药品生产、药品流通环节的企业进行公示(名单附后)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公示期5个工作日(2020年9月28日-10月11日)
监督电话:
进口药品代理品种和企业公示名单(更新至2020年9月28日).xls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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